石狮服装城南C幢玻璃钢风管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石狮服装城南C幢空调玻璃钢风管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泉港区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CZC2122
项目名称:石狮服装城南C幢空调玻璃钢风管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9.377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377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采购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交货期限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石狮服装城南C幢空调玻璃钢风管改造项目 |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后并交付使用 |
1项 |
5937710元 |
118754元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三年内未因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由投标人自行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业务执行负责人(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至 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方式:投标文件发售时间(即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起至2021年9月14日17:30时(北京时间)截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投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投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格式附件下载(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包、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如以转账方式需附上转账凭证,否则不予受理。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狮服装城南C幢玻璃钢风管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石狮服装轻纺名城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就石狮服装城南C幢玻璃钢风管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采购编号:YXGCZC2122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采购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交货期限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石狮服装城南C幢玻璃钢风管改造项目 |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后并交付使用 |
1项 |
5937710元 |
118754元 |
三、投标文件发售时间(即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起至2021年9月14日17:30时(北京时间)截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投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投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格式附件下载(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包、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如以转账方式需附上转账凭证,否则不予受理。
四、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三年内未因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由投标人自行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业务执行负责人(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开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投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投标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以接收。
九、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代理机构将通过发出书面通知(以传真或E-MAIL的形式)或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有关事宜联系人及方法:
序号 |
职务分工 |
联系人 |
职责范围 |
联系电话 |
1 |
项目经办 |
小陈 |
负责招标文件的咨询、答疑等工作 |
0595-22555988 |
2 |
总台 |
小刘 |
负责受理报名、招标文件出售(邮寄),服务费收取等工作。 |
0595-87993888 |
项目联系邮箱: fjqgyx@163.com。 |
||||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06085677
十二、投标保证金、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泉港支行
户 名: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57600100100116906
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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